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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同事遲來上班, 因爲她去辦理不見皮包的手續去了警察局。

她竟然不見了2千元!  早上到提款機想要還錢,怎知道放下錢包在那架機上面, 後來她留下進了一點錢后,錢包在提款機上面就忘了拿走!  於是就離開到別的地方去!

當買食物時才發覺錢包不見了, 回到銀行去看,錢包沒有了也!
叫銀行開錄影看原來有個男人蠻年輕的拿了錢包就馬上放進自己口袋裏趕快離開!

沒有任何消息沒有任何人會那麽誠實的把錢還個人家!
現在的人真的會見錢眼開!  
真的下次, 不是下次而是每次都要很小心的注意自己的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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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华。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