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非常热闹,因为你在这场活动里,你是主角,特别帅气的你,特别的多粉丝,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你。

曾经我们同一个公司,那时候你也是非常受欢迎,你那时候已经是一名模特儿,期间我们的接触不是很多,只是记得你虽然帅,但是也非常讨人厌,只因你要求我做的事太过分了,简直把我当丫鬟使, 所以我从那时就常常跟你斗嘴, 对你这位公司的红牌,我没得选择,需要好好的招待你。

我记得有一次在公司的停车场,我感觉似乎有人跟踪我,还是我的错觉,但是就是一个变态袭击我,你刚巧出现,迅速的你主动出手跟他打了起来,救了我还把自己弄伤了, 这让我觉对不起你,看着你受伤,嘴角都有血了,你说:这点小事。

那时候看到你觉得你也不是那么讨人厌, 起码也算个男人。

哲华。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