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就是同事, 就只可以做到那个level 而已,朋友或知心朋友都不会把他们列入在内。

家事,私事全都别向他们透露,因为毕竟他们在最后都会把你当成主角,在公司内把你的私事严重化,简直被人抹黑了你的形象!

那时候真的欲哭无泪了。。。

   现在的我不再对同事们那么用心了,也不相信他们了,对他们打个招呼,笑一笑置之,偶尔八一八,
尽量不说太多自己深入的话题,只因为是谣言传得连当事人都不知情。。。有点恐怖,而且还是最后一个才知道,
自己的秘密被揭开了。。。

好生气,好不爽。。。这真是一场‘教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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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哲华。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